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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北京交通大学自学考试实践环节的相关通知
发布日期:2013-12-11 17:26:34 查看次数:15689 次
为确保我校自学考试实践环节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报考河北自考的考生,有助学单位的考生到相关的助学单位办理有关毕业设计,上机、实践环节考试的手续。
2.没有助学单位的社会考生,凡报考河北人力资源、交通(铁道)运输专业(本、专科)的考生与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自考部联系,电话0311-87923679。
凡报考河北物流管理、采购与供应管理、项目管理的考生与石家庄连邦外国语专修学院联系,电话0311-88608077
3.学位英语报名与助学单位联系。学位授予、毕业设计要求可在学院网站查看并下载。
北京交通大学自考办电话:010-51686673
北京交通大学自考办
二○一三年十二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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